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招募选拔东北财经大学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
关于招募选拔东北财经大学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
2023年04月19日

关于招募选拔东北财经大学2023—2024年度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按照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到乡村工作,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在青年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现就扎实做好我校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2003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联合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鼓励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当地就业创业。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子项目,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5个专项之一。

项目自2003年实施以来,已累计招募派遣46.5万余名大学生志愿者到2000多个县(市、区、旗)进行基层服务,在全社会尤其是青年中唱响了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时代旋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西部计划志愿者,高度重视西部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作出批示或给志愿者回信,肯定志愿者们在西部地区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作出的贡献,勉励越来越多的青年人以志愿者为榜样,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书写别样精彩的人生。

2023—2024年度,由中央财政支持,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2万名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工作(含已招募的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二、服务内容

2023—2024年度西部计划紧紧围绕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附件1)。岗位设置严格落实基层导向、乡村导向,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当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乡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全国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调整。巩固和扩大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的实施规模,助力培养和输送青年人才。巩固乡村教育专项规模,助力提升乡村教育实效。扩大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乡村社会治理专项规模。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服务期满志愿者扎根当地,持续深化优秀人才跟踪培养。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西部计划专项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为抓手,进一步凸显西部计划实践育人功能,凸显西部计划的志愿性,搭建助力志愿者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厚植家国情怀、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的平台。

三、保障机制

(一)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须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资金保障

1.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保障各级项目办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宣传等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为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符合条件的未就业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2.各地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考虑到西部计划志愿者地域跨度较大、影响安全因素较多等特点,各地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其他补充医疗保险。

3.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三)考核激励

各服务省项目办认真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年度考核工作。优秀等次志愿者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期在岗志愿者人数10%,由省级项目办统筹审定,全国项目办统一通报表扬。县级项目办建立年度考核激励机制或积极推动将志愿者纳入所在服务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对象,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志愿者相应激励。全国项目办科学使用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下一年度各省全国项目的实施规模进行动态管理。

(四)地方项目

鼓励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加强地方项目的规范管理。地方项目按照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责任主体为省(区、市)项目办,年度实施规划须提前报全国项目办审批。经全国项目办审批的地方项目的志愿者与全国项目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延续性地方项目的岗位设置须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全国项目的岗位类别和结构执行,体现基层导向、乡村导向等。新增地方项目须定位在服务乡村振兴,参照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等类别设置服务岗位,确保90%以上的服务岗位设置在乡镇及以下。

四、招募指标

全国项目办根据历年招募情况和国家对口帮扶、对口援疆、对口援藏机制等,建立相关省份对口招募机制,并明确各服务省省内招募指标、对口招募省招募指标。各招募省可在招募总指标10%内进行自主调整,以解决部分志愿者个性化服务省份意向和需求,全国项目办在信息系统中予以协调支持。各省项目办招募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

2023—2024年度,辽宁省招募方向继续以支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为主,我校招募指标经全国项目办和辽宁省项目办核定后下发。

五、申报条件

(一)我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三)到岗之前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通过西部计划体检(附件3);

(五)有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间较长且事迹突出者优先录用。

六、报名方式

(一)请报名学生于5月12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西部志愿汇”(菜单栏中的“我要报名”)或登录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

(二)请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学院团委审核、加盖党总支印章后,于5月12日11:00前将报名表交至学校项目办(校团委406室)审核备案。

七、选拔流程

(一)信息审核(5月12日前)。学校项目办(校团委)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纸质版报名表与西部计划报名系统报名信息是否一致,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整理志愿者报名数据;填写西部计划志愿者报名意向统计表,于指定日期前向辽宁省项目办进行反馈。

(二)笔试面试(5月19日前)。组织报名学生开展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择优录取成绩突出的志愿者。笔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权重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学校项目办(校团委)按照总成绩排序,填写辽宁省西部计划笔试面试成绩单,向辽宁省项目办进行反馈。

(三)指标确认(5月24日前)。辽宁省项目办根据各高校招募选拔结果确定拟录取志愿者,并将服务岗位指标分配至学校项目办(校团委),学校项目办(校团委)按照拟录取志愿者名单,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将服务岗位与拟录取志愿者进行对接。

(四)组织体检(6月2日前)。辽宁省项目办组织统一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签订招募协议(6月16日前)。对确认接受录取的志愿者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受辽宁省项目办委托,学校项目办(校团委)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同时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培训地点和联系方式)。

(六)报到培训(7月下旬)。按照全国项目办和辽宁省项目办工作安排,已录取志愿者携带《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件赴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其中包括不少于2天的“青马工程”西部计划专项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志愿者补招。派遣之前,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同等数额选拔补招。补招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上岗。

(八)派遣、签订三方协议(8月15日前)。服务省项目办集中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将本县志愿者集中接到服务县,并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与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志愿者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位上岗。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岗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调整。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

以上实施步骤和开展时间如受其他因素影响而需调整,以全国项目办补充通知为准。

八、工作要求

(一)西部计划是共青团中央、教育、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引导青年人通过西部基层实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意志品格、升华志愿情怀的实践育人工程,是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和就业观、搭建到西部基层干事创业通道的就业促进工程,是鼓励和引导东、中部优秀人才到西部地区服务和扎根的人才流动工程,是推动各方资源参与乡村建设发展的乡村振兴协力工程请各学院团委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向学院党总支汇报通知要求,及时向学院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传达通知精神。

(二)请各学院团委做好政策解读、保留学籍、户口转接、档案储存等服务保障工作。同时,结合西部计划实施20周年时间节点,加大西部计划宣传力度,广泛了解、深入挖掘、积极选树可亲、可信、可学的优秀志愿者典型,通过事迹宣讲、风采展示等活动,广泛传播优秀志愿者服务基层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感人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鼓励更多青年将个人理想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在西部基层火热的实践中淬炼成长、建功立业为党、为祖国、为人民多作贡献,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三)为便于服务广大青年学生,特成立专项工作群,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学校将在群内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接受咨询,并指派专门工作人员进行对接指引。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进行电话咨询,咨询方式:0411—84710556,18512410597


图片1.png

 

附件: 1. 2023—2024年度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2. 2023—2024年度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情况

2. 2023—2024年度西部计划体检内容及体检标准

 

                                 共青团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docx